在通过标准制定的所有阶段后,负责工业和贸易的部长发布并宣布标准为强制性或强制性的。强制性标准规定了确保产品有用性所需的强制性要求或基本特征。强制性标准要求包含在技术法规中。
只要标准涵盖可能影响健康、安全、环境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产品,该标准就作为强制性标准发布。除上述标准外,所有其他标准均被视为自愿标准。
坦桑尼亚强制性标准索引-2022.pdf
宪报强制标准列表也可见以下链接:
截至 2022 年 7 月的坦桑尼亚强制性标准清单